打印

版规重申!!(希望都能进来看到,以后不做另行解释)

版规重申!!(希望都能进来看到,以后不做另行解释)

anhei3战网
具体版规请看本版最上的公告栏,或者置顶的版规.

如果不知道在哪,我给传送门:http://www.anhei3.net/thread-60582-1-1.html


下面是要强调的:

从今发帖日起,一经发现纯表情回帖者:

1、从注册日期到回帖
日期,在4个月以内的人,我将提醒一次,请自行修改回帖,24小时不修改者.违规+1处理

2、从注册日期到回帖日期,超过4个月的人,一律违规+1处理.请不要拿没有看见版规来说

对此而被加违规的朋友,我不再做过多的解释!



没有话要说的.可以不说。想讨论的,用语言来讨论。

给新人,给大家一个好的交流与讨论的板块。。



希望每一个人在这里的回帖都是有意义的,不要再找没必要的麻烦
如果还是这样做,我也不怕麻烦!
本帖最近评分记录
  • ali-ma soj +1 我很赞同 2012-12-28 09:45
  • ali-ma 鲜花 +1 我很赞同 2012-12-28 09:45
您目前仅能浏览部分内容,查看全部内容及附件,请先 登录注册
分享到:


评分 TOP

辛苦了

评分 TOP

没看懂?

评分 TOP

顶起来!
   

评分 TOP

回复 3# 的帖子

哪里没看懂?日期那里?

我给你举个例子,就说你发帖日期是2012年12月27日,你的注册日期是2012年7月8日.注册日期距离发帖日期已经超过4个月了..那么.你就属于第二种..

评分 TOP

请详细解释下,我没看懂具体意思哦。我超过四个月了,意思是之前的表情回复帖子,就网开一面了、不扣分了吗?
谢谢

[ 本帖最后由 kln 于 2012-12-27 20:32 编辑 ]

评分 TOP

回复 6# 的帖子

是的.此规定从发帖之日起实施.

前面不管是扣过的,没扣的,都不与追究

评分 TOP

这回大家得小心了,不能随便灌水。

评分 TOP

引用:
原帖由 卧龙诸葛 于 2012-12-27 22:33 发表
这回大家得小心了,不能随便灌水。
灌水可以去聊吧,这里不是灌水的地方

评分 TOP

引用:
原帖由 y380856824 于 2012-12-27 20:21 发表
哪里没看懂?日期那里?

我给你举个例子,就说你发帖日期是2012年12月27日,你的注册日期是2012年7月8日.注册日期距离发帖日期已经超过4个月了..那么.你就属于第二种..
说实话,真心没看懂。这个意思就是说注册了账号必须发帖,不发帖就违规,是么?还还是本意是处罚挖坟的?:anhei3.net-0000

评分 TOP


Powered by discuz ©2008-2009 暗黑战网(anhei3.net)

川公网安备 51160202511654号

蜀ICP备14017336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