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人是第二事件当事人,本当避讳 但不避讳
本着有利后续交易,避免无谓纷争的原则,建议对交易区版规增善
下面是昨日与今日的事件还原
昨日:
http://bbs.anhei2.com/thread-304457-1-1.html
今日:
http://bbs.anhei2.com/viewthread ... p;extra=&page=1
今日问题 我是当事人,版主时间宝贵,一句话归结:PM交易先后以何为准。
昨日问题 我没细看,大约是卖方标价卖东西,买方感觉接受,按标价转账,后双方又有交流,最终没有成交,属于买家要买,卖家不卖了
类似事情想必以后还会有发生,不若提前规定
游戏不只是刷怪打宝,人也不是一个思想
一切遵照交易规则即可